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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某大學的讀者來信要求要將損毀的書籍拍照存證寄給她,就開始不爽了,

這件事情的始末是這樣的

當初某大學跟我們作館合借了3本書,突然有天打來說讀者將書籍損毀的頗嚴重,提到後續賠償事宜,

我的回覆是請先將書籍寄回後待本館評估會mail是否需要賠償,

評估後是需要陪2本書的,以為事情就此結束。

誰知道隔了一個星期才回信說已與讀者溝通,讀者希望先將兩本書寄還在處理後續賠償事宜,

有沒有搞錯啊,本來就是你們要先賠書阿

硍( ︶︿︶)_╭∩╮



加上今天收到那位讀者的來信,

更加覺得這某大學是怎麼回事,

是館對館的溝通,不是把問題丟給讀者,

也不知道你們是怎麼跟讀者溝通的,

讀者會提出這要求,一輩子沒聽過!!!

1.書籍的損毀程度是由本館來判定的,另外本來就是你要先賠書我們才會將破損書籍寄還給你吧!!!

2.讀者你自己弄髒的書籍會印象不深嗎?難道你將所有借來的書都弄髒了?

3.圖書館的態度讓人覺得事不關己,處理一件事情拖拖拉拉,為何是透過讀者來跟我們溝通?

4.圖書館有權利和義務負責將此事件處理完善。

以上幾點已經嚴重影響館務作業,真的是很討厭的感覺!!!

簡直是欠扁阿!!!

硍( ︶︿︶)_╭∩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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