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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的地方是怎麼規定我是不曉得,

雖然也許應該可以通融,

但還是要遵守規矩比較好吧!

不能說我固執、不通人情,

到時候要是你們不認帳那我不就活該倒楣?( ̄ ̄;)

這本來就是應該要知道的事情,

借書要什麼?

如果想用特權還強調別所都給予特別待遇的話是沒辦法的,

我也是有責任所在( ̄▽ ̄#)﹏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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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usic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